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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病患切忌自行減量或停藥,恐引起更嚴重的發作!

文�新竹醫院神經內科 黃杰誠醫師

癲癇是一種腦細胞反覆異常放電所引發的臨床症狀,每次發作通常持續數十秒至兩、三分鐘。這種異常放電的腦細胞有可能只侷限在腦部某區域,有可能由原先的局部性擴散至整個大腦,也可能一開始就是整個大腦的廣泛性放電。因此,癲癇所造成的臨床症狀可能是全身或局部的症狀,包括有意識障礙、肢體抽筋、視幻覺、皮膚感覺異常或出現怪異的舉動等。

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黃杰誠醫師表示包括嬰幼兒、兒童、青少年、成人、老人、甚至是母體子宮內的胎兒,不管在什麼時期,只要腦部有某種病變或傷害存在,就有可能引發癲癇,例如頭部外傷、腦膜炎、腦膿腫、腦瘤、腦血管動靜脈畸形、腦部先天發育異常、腦中風等。

其他如全身代謝性障礙,如低血糖、高血壓、嚴重感染、肝昏迷、尿毒、缺氧等,都可能影響腦部的功能,進而引發癲癇。再者,部分癲癇病患找不到明確的病因,可能與個人的特異性體質或遺傳有關。一般民眾常會問到癲癇是否會遺傳,事實上,只有少部分的癲癇病患是與遺傳相關的,絕大部分的病患都與腦部病變有關。

一旦發現有癲癇,需注意日常生活中可能引發癲癇的發作的因素,包括發燒、喝酒、睡眠不足、月經前後、飢餓及服用某些藥物等。黃杰誠醫師建議癲癇病患一定要小心去分析自己的發作是否與某些誘發因素有關,若發現有所相關的狀況,就應該儘量去避免各種誘發因素。當然規律服用足夠的抗癲癇藥物還是最重要的。

在癲癇的治療方面,首先,如經檢查有發現導致癲癇的致病因,不管是腦部病變或是全身的代謝性障礙,須儘可能先治療及排除這些病變。再者,患者須長時間規律地服用足夠的抗癲癇藥物。服藥的種類、劑量及時間長短應由醫師決定,切忌患者自行減量或停藥。

常見到一些癲癇復發的病患,雖剛開始有規律服藥,但數週或數月後即自行減量或停藥〈因沒發作,以為好了不用吃藥〉結果引起更嚴重的發作,造成腦部更大的傷害。就抗癲癇藥物的治療效果而言,約有80%的病人可以達到理想的效果,將癲癇發作的次數降到最低。但仍有20%的病患對口服藥的療效不佳,此時可考慮外科手術的治療,切除不正常放電的腦組織,已減少或根絕癲癇的發作。

黃杰誠醫師表示癲癇並非絕症,只要病患好好配合醫師接受適當的治療,便能根絕或將癲癇的次數降到最低。他們一樣能夠工作,有正常的生活、甚至也能發揮所長,對社會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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