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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拒絕二手煙,維護健康大家一起來!

雖然台灣第11度向世界衛生組織叩關失利, 但每年5月31日世界無菸日還是會到來,而今年的主題是「室內公共場所無菸害(Smoke Free Inside)」。

根據2006年「成人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結果,逾5成的民眾在過去一星期會在公共場所遭受二手菸害,街上、餐廳是民眾常受二手菸暴露的公共場所,透過0800-531531專線與民眾信箱,去年的菸害申訴案件達446件,場所二手菸害的申訴案就達45•3%﹝202件﹞,其中又以餐飲娛樂及其他密閉空間公共場所居多,顯見推動公共場所禁菸,民眾才能真正免受二手菸害,台灣響應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無菸環境』的腳步還是不能落後。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透過0800-531531專線與民眾信箱,接獲申訴菸害的案件五花八門,「吸菸是很不道德的行為」、「希望尼古丁能被列管成為毒品」、「英國從2007年7月起全面實施公共場所禁菸令,請問我們國家也可以這樣做嗎?」等不勝枚舉,446件菸害申訴案件中,除現行法令尚未規範的住宅及職場場所計共30件外,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於醫療機構等不得吸菸室內場所吸菸28件,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於文教機構、政府機關等除吸菸區(室)不得吸菸144件,202件的場所二手菸害申訴,佔申訴案的45•3%,其中,又以餐飲娛樂及其他密閉空間公共場所居多。

國民健康局於以16,922名台閩地區18歲以上民眾為樣本的「2006年成人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發現,55•2%民眾在過去一星期會在公共場所遭受二手菸害,32•8%民眾表示會在家中吸到二手菸,在室內工作的民眾有37•5%表示會在工作場所或辦公室遭受二手菸害,且35•7%表示所在工作場所沒有任何禁菸規定。

此外,調查結果發現民眾較常受二手菸暴露的公共場所,主要是在街上(30•6%)、餐廳(19•1%)、公共汽車與火車站(15•4%)、市場(11•5%)、公園(8•3%)等,由民眾表示遭受二手菸害的公共場所可發現,有超過半數二手菸暴露的場所是發生在目前菸害防制法上未規範之公共場所,可以凸顯菸害防制法已亟需配合民意作檢討修正。

由於「二手菸的暴露,沒有安全劑量值」,世界衛生組織呼籲各國儘速通過室內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並強調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是唯一能有效保護大眾及員工免於二手菸危害的方法,以美國為例,加州政府就明定二手菸為環境有毒物,並於1994年通過職場全面禁菸法案,成功降低民眾二手菸暴露率及吸菸率,施行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規定的國家也越來越多,愛爾蘭、挪威、紐西蘭、不丹、烏拉圭、立陶宛、冰島、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等,皆已立法保障民眾免於二手菸的威脅與傷害,台灣當然不能落後。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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