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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豆素製品檢驗結果,近4成6不符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6月中旬至素食店、餐飲店及傳統市場抽驗84件散裝豆素製品(豆皮、豆干、干絲、豆包、百頁、素雞、麵腸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及過氧化氫;檢驗結果39件不符規定(46.4﹪),違規原因為防腐劑苯甲酸超量或非法使用過氧化氫。

衛生局今年特別提早抽驗時程,用意在防範不肖業者於炎熱夏季,非法添加防腐劑來延緩產品的保存時間;同時針對去年抽驗不合格業者或來源有爭議的攤商優先抽驗,其中富民市場155巷1號前豆干攤商,今年仍被檢出過氧化氫陽性,且負責人鄧君仍拒絕提供不符規定產品來源,該局除立即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開罰外,更將持續抽檢至其產品符合規定為止。

今年抽驗不合格比率較往年高的原因,係因衛生局除隨機抽驗外,更著重於追蹤歷年抽驗不合格之豆干販售商,本次抽驗84件,39件不符規定(46.4﹪),抽驗不合格原因以24件檢出苯甲酸超量,比率最高(61.5%),其次為9件違規使用過氧化氫(23.1%),另外6件(15.4%)則同時檢出苯甲酸超量與違規使用過氧化氫。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長期攝食過量食品添加物,人體不易排出且容易導致肝腎傷害,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惟其用量為0.6g/kg以下,但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

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使食品有Q感等用途,一般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乾、干絲、麵腸﹞等食品,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亦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強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並經常換水,就能將殘留之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達到去除過氧化氫的效果。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樣不合格豆製品有34件來源為外縣市,且在本市不同販售地點抽樣之不合格產品中,就有6件來源同為雲林縣楊家莊,該局除移請製造轄區衛生局處辦,更呼籲本市豆素製品進貨商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或自主檢驗,以確保產品品質。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並適量採購與食用。消費者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豆製品抽驗合格及不合格名冊,網址為https://www.health.gov.tw及食品資訊網https://food.doh.gov.tw
本文作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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