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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骨骼與軟組織銀行骨缺損與韌帶受損之救星

人們有剩餘的錢時,會把錢放在銀行中以備不時之需。而醫院對於手術後剩餘的骨頭或是韌帶,經捐贈病患及家屬的同意後,將所摘取的骨頭或是韌帶經過篩檢合格後先行儲存起來,以待往後若有病患需要時,以供使用,如此便是骨骼與軟組織銀行之由來。

衛生署於中華民國98年2月2日頒布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將以移植為目的而儲存的人體器官設立規範與準則,以因應日漸普遍的各種移植手術.骨骼與軟組織銀行也包含在裡面,骨骼與軟組織銀行的組織來源有兩種,活體捐贈以及大愛捐贈。粗略介紹如下:

一、大愛捐贈就是病患在判定為腦死後,經檢驗後適合捐贈器官,且經家屬同意後,骨科醫師會在無菌的開刀方式下,將捐贈者的四肢骨骼與韌帶取出,再經過無菌包裝與低溫冷藏,若是病患所有的檢驗都是正常,之後會用來使用於重建手術。

二、活體捐贈即在施行全人工關節置換前,先行得到病患與家屬的同意後,骨科醫師在完成人工關節置換後,會將剩餘骨骼保存,此類骨骼多用於缺損較少的骨科疾病。

在取得器官或是組織後,我們還會再做一次捐贈者的基本篩檢,包括梅毒、B型肝炎、C型肝炎以及愛滋病。同時我們也會進行組織的細菌培養,之後再經過五道無菌包裝的手續,然後我們會將骨骼或是軟組織放入我們的超低溫冷凍櫃中,保持在攝氏零下80度保存。

有哪些病人會需要使用到骨骼與軟組織銀行裡面的組織呢?簡述如下:

一、骨折感染後,經過多次清創造成骨骼缺損:為了幫助骨折處癒合,所以需要填補骨頭,以幫助生長,包括自體骨(自己的骨頭),人造代用骨或是異體骨(捐贈者的骨頭)。

二、施行人工關節後,長期使用後造成嚴重骨骼缺損:人工關節經過長時間使用後,會將人工關節內物質磨損,引發發炎反應,侵蝕骨頭。若是病患要再度接受人工關節置換,缺損的骨骼常常需要填補,填補物包括自體骨,異體骨以及人造代用骨。

三、骨骼腫瘤病患:在施行化學治療後,骨科醫師施行骨腫瘤切除,缺損的骨骼往往都很大,若是要再進行重建手術,單單依靠自體骨是不夠的。

四、韌帶再重建手術:當自體移植的韌帶失敗或是感染後,要再度施行韌帶重建手術時,韌帶的來源就需要使用別人的韌帶。

骨骼缺損是否一定要用異體骨重建?骨骼因某種原因缺損,可用以下三種方法重建,包括:

一、自體骨移植:骨骼腫瘤切除後,總是會有骨骼缺損的問題,若是良性骨腫瘤,則缺損較少,可以使用自體骨或是人造代用骨替代。若是惡性骨腫瘤,為了確保腫瘤完全切除,常常需切除範圍較大的骨骼,進而造成更大的缺損,此時單純地使用自體骨也就不可行了,而大塊異體骨就有其使用之必要。

二、異體骨移植:可提供較大的骨頭,甚至骨關節,骨科醫師可依病情需要裁剪成適當的大小。

三、訂製型全人工關節置換:若是腫瘤位於關節附近,往往整個關節骨頭都需要移除,進而造成了關節重建的問題。目前已有訂製型全人工關節置入物的使用,但人工金屬和肌肉韌帶缺乏附著導致肢體無力,以及長期使用後容易造成人工關節的鬆脫是未來的主要問題。

隨著骨骼缺損的位置不同,異體骨的使用方式也跟著不同,在臨床上,我們將異體骨移植種類區分為四類:

一、碎狀異體骨:將異體骨處理成碎狀,填補到小缺損中,幫助骨骼生長。

二、骨幹異體骨:若是腫瘤長在骨頭骨幹處,切除骨骼腫瘤後,我們會選擇適合形狀的異體骨填補在缺損處,然後再利用鋼板或是髓內釘將其固定。

三、帶關節面異體骨:若是骨骼腫瘤生長在關節附近,往往連同關節面也都必須處理掉,然後我們會尋找適合形狀的異體骨,其中包含了整個關節面,同樣的也用鋼板或是髓內釘固定。

四、與人工關節組合之異體骨:某些關節附近腫瘤切除後,單單依靠異體骨無法支撐整個身體的重量,因而有了與人工關節結合的異體骨開刀方式,將人工關節放置在異體骨中然後在放入病患的身體中,交接處使用鋼板固定。

因為有了未雨綢繆的觀念,人類發明了骨骼與軟組織銀行這個機構,也因為骨骼與軟組織銀行的設立,進而造福了許多骨骼缺損或是韌帶受損的病患們,讓他們能夠有機會恢復到正常人的生活與活動,不需要使用輪椅或是長期臥床。在這裡,我們要強調骨骼以及韌帶捐贈的重要性.也希望藉此文章能夠減少一般民眾對於骨骼與軟組織銀行的疑慮與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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