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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五年做抹片檢查 仍有意外

花蓮一名三十三歲盧姓已婚女子,連續五年做子宮頸抹片檢查,今年再到門諾醫院做第六次抹片檢查時,竟然發現罹患重度癌前期病變,讓她嚇了一跳,後經醫師進行癌細胞切除,定期追蹤。婦產科主任廖基元醫師呼籲,女性只要年滿二十一歲或三年內有過性行為,都需要做子宮頸抹片檢查,以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廖基元醫師表示:「事實上,抹片只是一種篩檢的工具,並不能作為診斷之用,因此抹片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準確,確實有其極限的地方。但幸運的是,子宮頸癌有一段長達十至二十年的癌前病變,因此,每年都做一次抹片,如果連續三年都正常的話,漏網之魚的機率非常低。但是,抹片的準確度從抹片的取樣開始,抹片於玻片上及檢體的固定,到檢驗室顯微鏡下檢查,整個過程環環相扣,任何一個步驟都可能影響抹片的準確度。」


廖醫師說,子宮頸抹片檢查是以木製刮棒或子宮頸刷,將子宮頸四周和陰道後壁的細胞刮下之後,將這些細胞塗在顯微玻片上送至病理實驗室,經染色後再進行顯微鏡檢查。由於子宮頸抹片檢查只是收集子宮頸掉落的細胞,所以一次子宮頸抹片檢查正常並不表子宮頸一定沒有病變,通常必須連續做三年,抹片結果都是正常的,才能代表子宮頸發生病變的機會不高。


目前台灣的婦女只有五成的檢查率,大多都是因為覺得自己很健康,不會痛也沒有症狀,不需要做檢查。廖醫師提醒:「因癌前期細胞病變多不會有症狀或疼痛,使許多人延誤了治療時機,當病患發現陰部有不正常的出血時,癌細胞可能已經侵害到身體內部了,所以,每年做抹片檢查,是預防子宮頸癌最簡單的方法,才能有效發現子宮頸癌或癌前期病變,且治癒的機會非常大。」


三十歲以上女性,每年可用預防保健給付接受一次傳統抹片檢查,至健保特約之婦產科或醫院就診即可,但廖醫師建議,有過性行為的女性也要每年接受檢查,為方便記住,可於每年生日時做一次。記得健康就掌握在自己手中喔。

本文作者:廖基元 主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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