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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懷孕用藥

每個家庭都希望有一個健康、聰穎的小寶寶,所以在婦女懷孕後,為了要讓胎兒平安健康的成長,在飲食及生活各方面,都會更加注意,深怕稍有不慎,會對胎兒造成不良的影響。

隨著醫藥知識的普及,現在的女性朋友們都知道,在懷孕期間用藥要特別注意。因為要是準媽媽在懷孕期間用藥不當,那麼很可能會造成流產或使胎兒罹患功能性疾患,甚至是先天性的畸形。最慘痛的例子莫過於「沙利竇邁」(Thalidomide)造成的「豹型肢嬰兒事件」,沙利竇邁屬於安眠鎮靜劑,早期是用來治療孕婦噁心、嘔吐等症狀,不過在1960年代卻造成上千名孕婦產下嚴重的四肢缺陷的畸形兒,致畸胎率高達百分之二十。

人們在歷經慘痛教訓後,越來越重視孕婦的用藥安全。但也因此造成許多孕婦有著錯誤的觀念:由於害怕服用藥物會對胎兒造成嚴重的後遺症,因此有的孕婦寧可自己忍受著病痛的折磨,也不願意服藥,事實上這種想法並不正確,因為有些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並不大,是孕期的安全藥物。此外,有些疾病若不及時治療,反而會對孕婦的身體造成危害,有的連帶地也會影響到胎兒的安全與發育。如果因誤用藥物或是在必須用藥時而克制不用,都有可能會對胎兒及孕婦造成重大的傷害。因此為了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懷孕的婦女若感身體不適時,應即時請教婦產科醫生,透過審慎的評估,在專業醫療人員的指導下,使用適當的藥品。

有鑑於孕婦用藥所面臨的諸多困擾,我國目前根據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訂定的懷孕用藥安全的分級方式,將藥品依其對胎兒的安全性分為A、B、C、D、X五個等級,並規定必須在藥物說明書中標示『使用於孕婦之安全性』的說明,以便在臨床使用上有可資遵循的依據。

FDA制定之懷孕時期用藥安全分級:
級別
定義
A
安全
在良好控制之下,對孕婦進行研究證實對胎兒沒有危險性。
B
可能安全
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無害但缺乏足夠的孕婦實驗;或動物實驗有副作用報告,但孕婦實驗無法證明有危險性。
C
避免使用,除非有治療必要
動物實驗顯示對胎兒有危險性,但缺乏控制良好的孕婦實驗;或對動物及孕婦均無研究資料,其安全性未知
D
避免使用
已有實驗證實對人類胎兒有明確危險性;但緊急或必要時權衡利害之使用仍可接受。
X
致畸胎性
動物及孕婦實驗研究均證實有畸胎發生,懷孕絕對禁止使用。

臨床上的治療應優先選擇A級和B級,屬於這類藥物有維生素B群(A級)、維生素C(A級)、葉酸(A級),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盤尼西林類(Penicillins,B級)、頭孢菌素類類(Cephalosporins,B級)、紅黴素(Erythromycin,B級)等,以及抗發炎止痛劑普拿疼(Acetaminophen,B級),Indomethcain、Ibuprofen、Napoxen雖也是屬於B級,但在懷孕的末期服用這類的藥物則會造成懷孕和分娩時併發症的發生,應避免在懷孕後期使用。許多孕婦為了補充營養,常會自行購買維生素服用,雖然維生素多半屬於A級,但如果使用劑量超過每日建議量時,則會變為C級藥物。因此即使是A、B級藥物,仍應經過醫生評估藥物特性、劑量、持續用藥時間、懷孕週數等關係後再使用才能確保安全。

市面上大多數藥品是屬於C級,如一些鎮靜安眠藥、心臟血管用藥、精神科用藥、阿斯匹林等,C級藥物對胎兒安全性仍未確立,以至於藥物對孕婦或胎兒的真正影響往往判定不易,因此此一等級的藥物,只能在經驗判斷對胎兒的潛在利益大於潛在的危險性之前提下使用。

D級和X級藥物,在動物實驗和人類身上都已經被發現會產生明確的致畸胎作用,假若孕婦一定需要使用此藥來治療,否則會有生命危險時,那麼才會考慮使用D級藥品。X類藥物,懷孕婦女使用此等級的藥物,其危險性超過任何可能會帶來的好處,在懷孕期間應該絕對忌用。屬於這兩類藥物包括:抗癲癇藥物(D級:Carbamazepine及Phenytoin。)、抗腫瘤藥(D級:Flurouracil、Arimidex、Tadex、Doxorubicin、Endoxan等。X級:Methotrexate、Thalidomide等。)、性激素類藥物或避孕藥(D級:Progesterone等。X級:Premarin、Divina、Provera等。),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環素(Tetracycline,D級)、鏈黴素(Streptomycin,D級)等。

孕婦正確的用藥原則
建立正確的安全用藥觀念,一般而言,有幾個原則可供參考:
1.孕婦切勿自行服用任何藥品。
2.任何藥物均應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不可自行加藥或擅自停藥。
3.看病時,如果已懷孕或是計畫懷孕而可能懷孕者都必須提醒醫師或藥師。
4.原來已經在使用的藥品,要和醫師或藥師討論是否需要停藥或換藥,如糖尿病患者懷孕時,應避免使用口服降血糖劑,改注射胰島素為宜。
5.服用藥物時,應注意包裝有無標示「孕婦慎用、忌用、禁用」的字樣。
6.必須用藥時,則儘可能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較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服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則應審慎做好產前檢查,評估胎兒的影響程度,聽從醫生的指示服用。

懷孕婦女使用任何藥物時均應請醫生權衡利弊得失,等評估過欲使用的藥物其對母體的益處多於對胎兒的危險後才考慮在孕期用藥。

參考資料
DRUGSINPREGANCYANDLACTATIONfourthedition
APPLIEDTHERAPEUTICSTheClinicalUseofDrug
本文作者:恩主公醫院 藥劑科 許靜怡 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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