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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痛」而不跳Tone 掌握五要五不

「唉唷,好痛!」,不論是頭痛、關節痛亦或是女性生理痛…等,每個人從小到大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過「痛」的經驗,在疼痛難耐情況下,一般民眾會如何做處置呢?
    
根據行政院衛福部102年民眾用藥行為調查結果顯示,當身體有疼痛狀況時,有63.8%的人會選擇「看醫生」,14.5%選擇「不管它」,有11.4%到藥局問藥師買藥吃(含成藥)。當被詢問到「知不知道不同疼痛要使用不同種類的止痛藥,不能隨便吃?」時,81.9%的人表示「知道」,仍有18.1%的人表示「不知道」。此外有8.3%的人表示會同時使用感冒藥及止痛藥,17.9%的人曾同時使用外用酸痛藥及口服止痛藥。在醫療資源相當便利的現今,如不稍加留意,可能因此潛藏著止痛藥濫用的危機!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藥劑科藥師李敏慈指出,目前醫療上用來緩解疼痛的止痛藥,大致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最常見的含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類止痛藥:屬於中樞止痛藥。例如普拿疼,通常用來解熱鎮痛,如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痛等,但不具消炎的作用,藥品本身透過肝臟代謝,一天不要服用超過4000mg,如大量使用可能會產生肝毒性,許多綜合感冒藥及感冒糖漿多摻有acetaminophen,民眾在自我照護的同時,應注意是否過量

第二類是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物:具有解熱鎮痛及消炎的效果,常做成口服、外用製劑及針劑來使用,如有胃潰瘍或肝腎功能不佳者,需謹慎使用。

第三類是鴉片類的止痛藥:如嗎啡等,止痛效果更甚於其他兩類,具有成癮性,屬於管制類藥品,需經由醫師評估處方後,才可以使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止痛藥的使用,提供了五要及五不的原則:

五要:
1. 「要知道」:使用止痛藥種類,過量使用止痛藥會有傷肝臟、腸胃、腎臟等風險。
2. 「要看標示」:看藥品的藥盒或仿單(說明書)的「成分」欄位上有無“乙醯胺酚 Acetaminophen”及注意事項,並按藥袋、仿單(說明書)或藥盒的指示服用藥品。
3. 「要告知」醫生:是否曾對此類藥物過敏、是否有肝臟、腸胃、心臟、腎臟等疾病,及有無喝酒、或同時併用其他藥品。
4. 「要遵醫囑」:依照醫生、藥師所給予資訊用藥。
5. 「要問專業」:服用止痛藥後,如有任何不適症狀,像是過敏反應、尿量減少、四肢腫脹等,請與您的醫師、藥師聯絡並儘快就醫

五不
1. 「不過量」:使用乙醯胺酚解熱鎮痛藥指示藥品,成人24小時內不要服用超過 4000毫克,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之1/2。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1/4。3歲以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服用。
2. 「不喝酒」:使用止痛藥應避免飲酒,因可能造成肝損害。
3. 「不併用」:不要同時服用二種以上含乙醯胺酚藥品,以避免過量使用會造成肝損害。
4. 「不空腹」:長期使用非類固醇抗炎止痛藥可能出現腸胃不適,胃腸出血,宜與食物一起服用或在飯後服用。
5. 「不亂買」: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不買來路不明藥品。如需購藥應至有藥師執業之合法藥局購買。
    
如能確實掌握「五要」、「五不」,便能正確的舒緩疼痛!
本文作者: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仁愛院區 藥劑科 李敏慈 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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