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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把關安心泡 洗淨入池你我好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每年泡湯旺季自10月至隔年2月不定期至各溫泉浴池營業場所,進行溫泉水質抽驗2次,其餘時間每月抽驗1次。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103年截至9月底,溫泉水質抽驗共計643件次,其中不合格9件次、不合格率1.40%,皆因總菌落數或大腸桿菌群數與規定不符。針對抽驗不合格之業者,除加強宣導民眾入池個人衛生之重要性外,更要求業者加強營業場所池水環境及水質清潔管理。另依違反前述自治條例處負責人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抽驗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民眾欲知水質抽驗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gov.tw)/機關業務/資訊公告/疾病管制處公告/營業衛生場所水質抽驗查詢。

衛生安全的泡湯環境,除了業者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和設施更換清潔外,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泡湯前應先考量自身狀況,並參考業者公告之酸鹼值及水溫標示,若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與血友病患、皮膚敏感度差者,或飲酒顯有醉態、飽餐、空腹均不適合入浴,孕婦、行動不便者及年長、年幼者請由親人陪伴入浴。

進入浴池前需卸妝並將身體澈底清洗乾淨,泡湯時間每次以不超過10至15分鐘為原則,過程中注意水分補充,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若有任何不適應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希望市民安心泡湯、享受健康。相關注意事項可至臺北市衛生自主管理網(https://subdata.health.gov.tw/self_admin) /營業衛生管理人員/營業場所衛生標示內容/溫泉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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