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醫用氣體依「藥品」列管!

藥丸、藥水、針劑等藥品的種類繁多,很少人知道醫用氣體也是藥品喔!為保障民眾的醫療安全,我國已於97年4月1日將供醫療用之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三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並已於99年4月1日全面列管,業者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始得製造或販售。 

目前國內醫用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皆為處方藥,而醫用氧氣則依其瓶裝容量10公升以上或以下,分別列為處方藥或指示藥。其中為讓長期需要治療或急症處理的民眾便利取得,已於99年3月30日公告將(氣態)內容積10公升(含)以下瓶裝之醫用氧氣列為指示藥,民眾可向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藥商或藥局購買,不需醫師處方箋。 

在臨床上,醫用氧氣廣泛用於呼吸衰竭、缺氧、或血氧不足的情況下,像心搏停止急救、休克、重大頭部外傷、一氧化碳中毒、肺部疾病等,都需要氧氣治療,但貯存高壓氣體有一定的危險性,為確保藥品安全及療效,購買或灌充醫用氧氣時,一定要找合格的醫用氣體藥商(藥局),才有保障。 

另外,同為醫用氣體-氧化亞氮(俗稱笑氣),在醫療上用於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非醫療用途則包括製作瓶裝乳膏的推進劑、半導體晶片展磨製造流程等工業用途。但是因為笑氣能影響人體的精神及情緒,有時傳出民眾在開派對時用於助興。 

食藥署鄭重呼籲,醫療用的笑氣為處方藥,如未在醫療人員監督下使用長期吸食,可能引發巨大型紅血球貧血症(megaloblastic anaemia)及周圍神經病變(peripheral neuropathy),出現手麻、腳麻,無力走路,連立體感也完全喪失等症狀,嚴重損害健康。 

醫用氣體是藥品,必須經由專業醫師指示使用,若民眾有醫療上的需求,則應按照醫師及藥事人員的指示,使用合法來源的氣體,更不要為一時的好奇而濫用。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