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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醫點通》認識食品中毒 讓毒菌無機可趁

一、什麼是食品中毒?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
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者其它有關環境檢體(
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如血清型、噬菌體型)的致
病原因,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

但如因攝食肉毒桿菌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而引起死亡,即使只有一人
,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

二、食品中毒的一般分類

  細菌性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菌─潛伏期(小時)
       沙門氏菌 6-72
       腸炎弧菌 2-48
    金黃色葡萄球菌 1-8
       肉毒桿菌 12-30
      仙人掌桿菌 8-16
    病原性大腸桿菌 5-48

  天然毒素食品中毒:

    致病食品種類─潛伏期
       毒貝類 數分鐘至30分鐘
       毒河豚 10分鐘至數小時
   毒菇或毒扁豆等 數分鐘至數小時

  化學性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物質─農藥、有毒非法食品添加物等。
       潛伏期─視攝入量多寡分

  急性中毒:

       潛伏期─數分鐘至數小時。
  
  慢性中毒:

    致病原因物質─砷、鉛、銅、汞、鎘等重金屬類。
       潛伏期─可潛伏數年或更久。
 
  類過敏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物質─不新鮮或腐敗的魚、肉類等。
       潛伏期─視攝入量多寡由數小時至數天不等。

※潛伏期:食用後到引起症狀發生之期間。

三、 引發食品中毒的原因
 
食用放在4∼65°C之間,超過四小時以上的食物,只要經細菌污染,均
可能發生食品中毒。台灣地區處亞熱帶,一年四季的氣溫均適合細菌繁
殖,民眾需特別注意。

常見原因:

a.貯存及調理方式不當。
b.冷藏或保溫的溫度不足或貯存太久。
c.未充分煮熟。
d.生、熱食交互污染。
e.刀具、砧板及使用器具不潔。
f.人員污染。
g.食用已被污染的食物。
h.使用添加物不當。

四、食品中毒的預防方法

請遵守食品處理三原則:

清潔:食物應徹底清洗,調理及貯存場所、器具、容器均應保持清潔。
迅速:食物要儘快處理、烹飪供食,做好的食物也應儘快食用。
加熱與冷藏:超過70°C以上細菌易被殺滅,7°C以下可抑制細菌生長,
-18°C以下則不能繁殖。所以食物之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控制。

a.養成個人衛生習慣,調理食物前徹底洗淨雙手。
b.手部有化膿傷口,應完全包紮好才可調理食物,
 若有傷口勿直接接觸食品。
c.勿食用發黴的食品。

五、發生食品中毒之處理

a.迅速送醫急救
b.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之嘔吐或排泄物,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c.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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