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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癲癇重積狀態之照護!

文:小兒科部 鐘育志主任、梁文貞醫師

癲癇重積狀態是指病人痙攣超過三十分鐘,或是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連續痙攣超過三十分鐘而其間沒有恢復意識者。癲癇病人約有二○%會在癲癇診斷五年內經歷一次此症,因此它是一種常見的兒童急重症。而痙攣包含抽搐性(大部分)及非抽搐性,非抽搐性癲癇重積狀態雖然少見,但它會影響病童之意識狀態,以行為改變、學業退步、嗜睡等現象來表現,因此對於小朋友無法解釋的行為及意識改變也都要特別留意此症之可能,須安排檢查以利後續治療。

引發癲癇重積狀態的原因很多,包括中樞神經感染、顱內出血、電解質異常、低血糖、缺氧缺血腦症、雷氏症候群、藥物誤食或中毒、突然停止長期服用之抗癲癇藥物、退化性腦疾患、腦腫瘤、先天腦畸型等,因此除了在痙攣發作時給予治療,還要盡早確立潛在病因,針對不同原因給予適當處置,才能避免再發。若急性發作時需作如下的處理:

◆穩定生命徵候
當痙攣發生時,應使患者平躺,維持其呼吸道暢通並給予氧氣。當牙關緊閉時,勿強力扳開嘴巴,以免造成不當的創傷。

◆確立正確診斷
應排除假性癲癇重積狀態及發燒引起之寒顫發紺現象。

◆藥物治療
兩歲以下兒童有維生素 依存型痙攣之可能,應靜脈給予維生素 。當低血糖存在或血糖值無法偵測時,亦應給予靜脈注射葡萄糖。此外,發生癲癇重積狀態時會出現高體溫現象,因此應隨時監測體溫,適時退燒。而抗癲癇藥物的使用是希望能在短時間內達到有效血中治療濃度使痙攣停止,因此須儘快建立靜脈注射路徑或由肛門直腸路徑給予。但若痙攣超過六十分鐘仍未停止,應予全身麻醉及機械式人工呼吸。

癲癇重積狀態是屬於一種痙攣持續發作難以控制的情況,若不妥善處理,會危及生命或留下後遺症。長時間的痙攣發作也可能造成許多併發症產生,包括缺氧、腦水腫、橫紋肌溶解症併急性腎衰竭、吸入性肺炎等,因此要嚴密監測其意識狀態、腦壓上升徵象、是否有肺炎或腎衰竭跡象,以期能早期積極治療,避免造成更大傷害。

近幾年以來,針對兒童癲癇重積狀態治療的新發展,主要在於加強心肺功能的照護,痙攣治療與病因診斷同時進行,積極給予抗癲癇藥物,用藥種類趨於簡單一致,嬰幼兒給藥途徑多樣化、使用長效藥物以避免再發,對於痙攣超過六十分鐘者提早使用全身麻醉劑等,這樣的發展已使得癲癇重積狀態的死亡率大幅下降到五%以下,希望如此積極性的治療能造福更多罹患癲癇重積狀態的兒童。
本文由【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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