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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思覺失調症,我沒有精神分裂

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5月積極推動將精神分裂症更名為「思覺失調症」,而病患的病歷、診斷相關醫學教科書..等皆會逐漸改用新的名稱。「思覺失調症」是思考與知覺功能失調,因腦部腦皮質麩胺酸(Glutamate)錐體細胞功能降低,而腦部下游GABA(γ-氨基丁酸)神經小細胞與多巴胺細胞之交互作用,而在腦力不足之生活壓力情境下,促發妄想、與幻覺、情緒不穩、思考紊亂等症狀。 

圖片來源:by stockimages from FreeDigitalPhotos.net

家屬及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都有誤解及污名化想法,害怕面對精神病人;針對精神病患者有特別的歧視。精神病患者受著精神疾病污名化影響,導致精神疾病者不肯尋求正規醫療管道,導致病況日益嚴重。 

依據胡海國教授指出:思覺失調症約有75%病人,有種種神經認知或社會認知之困擾,宜積極進行日常生活功能復健,使思覺功能逐步恢復。對頭腦要善加保養,不可使腦有過度負荷,以預防嚴重精神症狀再發生。 

如果患者能持續治療兩到三年,有機會康復,不要因為自我感覺症狀改善就中斷治療,透過醫療專業團體治療讓精神病患及早就醫且持續就醫 ,避免造成患者更多後遺症,而目前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規則服藥及就醫,也是最有效的預防復發方法。而家屬或朋友的支持、關心也是相對重要,讓患者繼續接受治療,即有機會康復回歸社會。 
本文作者: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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