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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不良藥物 病患用藥權益保障零缺點!

(一)如何辨識合法藥物

凡是經核准製造、輸入的藥物,依規定於其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應分別刊載以下事項: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藥品分級類別、製造日期或批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用法、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

民眾除可檢視所用的藥品是否有完整標示,更可藉由藥物許可證字號辨認藥品及醫療器材種類:

1「衛署成製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製造的成藥許可證字號。

2「衛署藥製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於國內製造的藥品許可證字號。

3「衛署藥輸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由國外輸入的藥品許可證字號。

4「衛署醫器製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於國內製造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5「衛署醫器輸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由國外輸入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行政院衛生署已將藥品許可證資料建置於網站上供民眾查詢,想確認使用的產品是否為合法藥品或想瞭解藥品的適應症時,可至衛生署網站查詢。

(二)如何辨識合法藥物廣告

1藥物核准字號可依下列說明辨別:

 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核准之廣告,其字號為「衛署中部藥廣字第○○○○○○號」;台北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核准之廣告則分別為「北市衛藥廣字第○○○○○○號」、「高市衛藥廣字第○○○○○○號」。

2常見的違規藥物廣告有下列情形:

 a畫面未刊載「藥物許可證字號」及「廣告核准字號」。

 b強調為「科技新發現」、「尖端科技結晶」或「絕無副作用」等誇張且涉及療效的言詞,以壯陽、豐胸或減肥類廣告居多。

行政院衛生署已於網站上提供違規藥物廣告處罰名單,民眾可上網查詢,瞭解違規廣告種類及處罰情形。

(三)請勿透過網路或向來路不明者購買藥品

行政院衛生署未核准所謂「網路藥局」,販賣藥品應領有藥商許可執照。透過網路或向來路不明者購買藥品,無法確認藥品之安全性,亦無藥事人員提供專業用藥諮詢服務,對健康危害極大。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藥品,行政院衛生署設有檢舉獎金,民眾如檢舉不法藥品,因而查獲偽禁藥品者,可依規定領得檢舉獎金。(不法藥物檢舉專線:0800-058828)。

(四)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時,應如何處理

當使用藥品後懷疑有藥品不良反應產生時,應先至原主治醫師處或醫療院所接受診療,並向各區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或逕向藥品公司查詢。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架設完成台灣地區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網站(https://adr.doh.gov.tw), 民眾可取得藥品安全之相關資訊。

各區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聯絡電話如下:

北區:02-23701704 國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
中區:04-3592539 台中榮民總醫院
南區:07-7327123 長庚醫院高雄分院
東區:038-561825#3297 花蓮慈濟醫院

(五)藥害救濟制度-病患用藥權益保障零缺點

為使正當使用藥物,而因其不良反應導致死亡、障礙或嚴重疾病者獲得及時救濟,「藥害救濟法」已公布施行。衛生署主動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精神,強調無過失救濟,使民眾免陳情、免訴訟,迅速獲得救濟,為政府決心保障病患用藥權益之具體展現。目前適用藥害救濟制度的藥物為全部的西藥製劑,未來並將視藥害救濟基金財務狀況,及藥害救濟急迫程度,分階段擴及中藥與醫療器材。

藥害救濟諮詢專線:02-87927143

(六)諮詢服務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

地址:(100)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1樓
電話:02-23210151#電話語音3藥政業務
電話:0800-058828(免付費服務)
網址:https://www.doh.gov.tw
信箱:[email protected](不法藥物檢舉專用)

醫學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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