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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常見的藥品使用迷思嗎?

多數人都有生病服藥的經驗,但錯誤的用藥觀念,不僅無法達到治療效果,甚至可能增加藥物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或發生機會,面對形形色色各式藥品,您是否知道如何使用?建立正確的用藥觀念,才能保障自身及家人的用藥安全。對於您生活中可能常遇到的藥品使用問題,我們在這裡提供您一些處置原則。 

藥一定要吃完嗎?

當您領到藥品後,應先核對藥袋上的姓名及基本資料是否相符,接著仔細閱讀藥袋上標示的各項說明資料,按照醫囑頻次及劑量服用,並注意藥袋下方提供您參考的該藥品相關注意事項、警語等。一般來說,醫師會跟您說明您的疾病需要治療多久,或是開給您的藥品在需在某種狀況下服用,依照醫囑使用藥品是使用藥品的第一個原則。

因此,若是醫囑藥品必須持續使用一段時間,切勿因自覺症狀已經減輕或緩解,就自行調降劑量或停藥,因為這樣做可能使病症復發而且加重或是無法完全治癒,尤其是需維持穩定治療濃度以及持續治療一段時間的抗生素藥品,擅自改變服藥劑量、間隔或停藥,可能讓細菌恢復繁殖而導致治療失敗,或是產生抗藥性細菌導致感染難以治療。若症狀未獲顯著改善或反而加重,則建議提前回診,不可在未獲得您的醫師同意下,自行增加使用劑量,以免想加速緩解病症之目的未達,反而引起不必要的副作用或毒性反應,那就得不償失了。 

藥袋上寫這麼多副作用,我怎麼敢吃?

只要是藥,一定會有我們不想要的副作用,藥袋上所列舉的主要副作用,並不一定會發生,只是提醒您若是於服藥後,出現這些症狀,有可能是藥品不良反應造成,您可利用醫療院所提供的藥物諮詢專線或到社區藥局,詢求專業藥師協助,如果症狀為罕見但較嚴重的副作用,有可能需要立即停藥並盡快就醫處理,勿拖延。若症狀原本輕微,但隨著時間過去仍持續、加重,或已造成您的困擾,則建議提前回診告知醫師。 

吃藥都該配胃藥才能保護胃?

不少人認為西藥會傷胃,習慣搭配胃藥(大部分是制酸劑)或牛奶服用,誤認此舉可保護胃壁免受傷害,事實上多數西藥搭配制酸劑,可能會因為改變胃部酸性環境而影響藥品吸收,或是破壞特殊藥品劑型例如腸溶劑型,反而可能造成藥物提早在胃內釋出而刺激胃壁或是導致藥物被胃酸破壞。而且長期使用制酸劑甚至反而會刺激胃酸過度分泌。至於牛奶或乳製品因含有鈣、鎂等離子與部份西藥同時間服用,可能會導致某些藥品無法吸收。

治療疾病有時需併服數種藥品,藥品因為藥理作用或是因為在身體吸收、代謝、排出的過程中,彼此間互相干擾而產生所謂的交互作用,有可能導致藥效增強、減弱或失效,增加副作用發生機會或導致產生額外的副作用。

使用多種藥品或就診兩科以上的病人,除了就醫時應告知每位醫師自身疾病史與用藥史外,也建議於領藥時詢問交付藥品給您的藥師、專責藥物諮詢的門診藥師,或利用藥物諮詢專線,協助您檢視您的藥品,是否有需避免併用的藥品或是否可以錯開使用,以減少藥品交互作用的發生。 

藥品是不是一律飯後吃比較好?

服藥前應確認藥袋上建議的最佳服藥時間,例如,部份口服藥品可能會受到食物干擾,影響吸收導致作用時間延後,或是影響吸收量導致治療效果不彰,若是與食物併服會顯著影響治療效果或增加副作用的藥品,則會建議您於空腹服用。若沒特別的指示,一般空腹的   定義是指飯前1小時或是飯後2小時服用藥品。治療尿滯留的藥物例如bethanechol,因為是副交感神經興奮劑,會促進平滑肌(膀胱、腸胃道等都為平滑肌)收縮,如果服用藥品時間離吃飯前後太近,會因為腸胃道平滑肌收縮而容易導致嘔吐的副作用,所以建議空腹服用。有較強的消化道刺激作用的藥品,或是不會被食物影響吸收的藥品,通常會建議飯後服用,飯後服用是指用完餐之後三十分鐘內服用,也就是若要避免空腹服藥造成的胃部不適就要趁胃內還有食物時服藥。味道感覺不良或需配合用餐例如某些降血糖的藥品,會建議隨餐與第一口食物同時服用;而有些抗生素藥品需固定間隔(例如每六、八或十二小時服用一次),目的在維持穩定的藥物血中濃度,使達抗菌或抑菌效果,則必須依指示的用藥間隔服用。 

藥只要能吞進去就好,不用配水?

口服藥品依劑型區分為固體狀的錠劑、丸劑、膠囊劑、顆粒等;液體狀的糖漿劑、水劑、酏劑、懸浮劑。錠劑、丸劑、膠囊劑,建議用至少約200~300毫升(cc)飲水吞服,最好使用水溫在20∼30℃的冷開水,避免過高水溫提早溶解藥錠或膠囊外殼,或是水量不足導致藥品沾黏住食道而造成食道潰瘍,絕對不可自恃很會吞藥而不用水就將藥品吞下。除了少數清腸的瀉劑可搭配飲料矯味,一般茶、咖啡、碳酸飲料、果汁等,可能干擾藥品吸收及影響藥效,均不適合用於吞服藥品。 

藥吞不下去,磨粉就好?

某些標示為緩釋錠、持續釋放錠、控釋膠囊等特殊長效劑型,剝半或磨粉會破壞原本藥品劑型設計,藥物會在短時間釋出過量有效成分,導致不良反應;而腸溶製劑的劑型被破壞則可能導致藥物對胃產生刺激的不良反應或被胃酸破壞而失效,因此這些藥品需整粒以足量飲水吞服。需經由管灌餵食藥品或吞嚥困難者,建議諮詢藥師或請醫師協助開立液劑或其他可磨粉給藥的固體劑型。 

藥品種類這麼多,到底怎麼用?

外用皮膚製劑例如軟膏、乳膏、乳劑、擦劑,若醫師或藥師無特別指示,原則適量塗抹薄層於患處即可。其他外用藥如肛門栓劑、陰道栓劑、氣喘吸入劑、胰島素注射劑等,在開始使用前務必先需學會正確使用操作步驟,若需依病人個別狀況調整劑量頻次或使用時間(例如胰島素),務必依照醫囑使用,任何不清楚處可於領藥時諮詢藥師。 

藥放在冰箱可以保存久一點?

一般自醫療院所領回的藥品,建議放在原藥袋,勿把不同藥品放置於同一藥袋或儲存容器,避免混淆而誤服。藥品若未特別說明保存方式,宜連同藥袋存放在室內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或光線直射,遠離熱源及濕氣,且應放在兒童無法碰到或拿到的地方,能有專門儲存藥品的櫃子或抽屜更佳。有些人習慣將藥品放在家用冰箱冷藏室,如此並不能夠延長保存效期,反而因藥品進出冰箱頻繁,溫差造成水氣凝結而導致藥品受潮,若無特別指示需冷藏保存之藥品,勿存放在冰箱內,標示需冷藏的藥品則注意不可冷凍;若需長期使用需冷藏的藥品,就醫時建議自備保冰袋攜回藥品,以避免高溫導致藥品變質。

原則上,藥品只要未拆封且依照指示的環境條件保存,都可存放至藥品標示的末效日期,而有完整鋁箔包覆的排裝藥品,如果鋁箔封口無破損,也多半可保存至包裝所示末效日期;至於醫院或診所使用藥包紙分包的散裝藥品,則因原包裝已拆封,簡易的藥包紙無法長時間阻絕空氣中的溼氣,藥效易受影響改變,藥品只能保存三~六個月,臨時調配的藥膏、藥水,建議在標示的效期內使用。建議無論哪種包裝的藥品,都應在醫囑療程內將藥品使用完畢。眼藥製劑因都經滅菌處理,但即使內含抗菌防腐劑的眼藥水,因開封使用後就不是密閉的無菌狀態,所以建議開封後保存不可超過一個月。整罐藥品開封後,裡面如有用於防潮的棉花、海綿或乾燥劑都要拿出來丟掉,因為開封後已非密閉狀態,棉花、海綿和乾燥劑吸收空氣中的濕氣後會將水分留存,反而更容易造成藥品受潮變質。 

藥品沒用完丟掉很浪費,留著以後用?吃這個藥效果不錯,介紹別人吃?

藥品使用前應確認效期,外觀明顯有破損(尤其是注射劑、眼用製劑)、變質(例如藥膏變硬、液化、或藥品變色)、超過保存期限的藥品,都不可再使用,可集中後交由設有居家廢棄藥品檢收站之醫院或社區藥局處理。由於相同的症狀可能是不同疾病造成,而且每個人身體狀況包括肝腎功能、心臟功能等都有所不同,不見得相同疾病就能用一樣的藥品或使用一樣的劑量,所以絕對不可將自己的藥品與他人分享,也不可無醫師診斷或處方就自行購買或介紹他人使用處方藥品。未服完的剩藥,除非是醫師明確說明有某些症狀時再用,否則不建議保留至下次有症狀時自行服用,儲存時也要依照上述保存原則及時間保存。

建議您,就醫時除了告知醫師您的完整資料外,有任何不了解處,要向醫師問清楚再離開;領藥時,也別忘了藥師是您用藥的好幫手,藥品的使用方式務必確認清楚。藥品如果不當使用,藥亦是毒,除了配合醫囑進行治療,正確的保存及使用藥品,才能安全的達到療效。
本文作者:三軍總醫院 臨床藥學部 葉爵榮 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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