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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精神分裂症?

什麼是精神分裂症?

在精神疾病中,有一種以思考推理障礙為主要的精神表現,這就是精神分裂病。這種病人大多較早發病,最常發病的年齡是15到25歲左右,不論男女都可能得到。發病時,最初的表現往往是日常生活功能上的障礙,例如:不想上學或學業成績下降,不想上班,不喜歡出門,也不喜歡和別人說話而多半獨自一人。慢慢的又產生一些較嚴重的思考障礙的症狀,例如相信有人在監視他,報紙和電視的報導都和他有關;相信有人要傷害他或害死他;相信有人用特異的方法(如電波)來控制他的思想或行為;有時會聽到一些實際上不存在的聲音,或看到一些不存在的影像;更嚴重時,會語無倫次,文不對題,答非所問,而且會有特異或奇怪的行為表現。 

精神分裂病是怎麼形成的?

精神分裂病的病因學有很多種說法,包括生物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的理論,目前最為多數人接受的生物學理論是一種腦部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的不平衡所引起;精神分裂病的病人就是「多巴胺」的功能太旺盛,產生精神分裂病的正向症狀(妄想、幻覺、或語無倫次等症狀)。然而對於一些生活能力退化、退縮的現象(負向症狀),目前為止仍然不知道它在腦內的病理是怎樣的,醫學研究認為精神分裂患者的腦部有退化的現象,這可能是造成這些患者生活能力退化的原因。 

患有精神分裂病之後會怎樣?

精神分裂病發病以後,病人的情況有時會惡化,有時又會改善。當惡化時,多半需要住院治療,等出院後也應該繼續門診治療。如果病人能長期接受抗精神病藥物的治療,同時家庭和社會也能給予生活上必需的照顧,那麼病人完全治癒的比率約30%左右,其他70%的病患雖不能完全治癒,但是大部分也都可以過著相當令人滿意的生活。對於遺傳問題,一般來說夫妻皆正常,則子女有百分之一的得病機會,若夫妻中有一人得病,則子女得病的機率約為百分之十四,若兩人皆有病則機率為百分之四十。 

精神分裂病的藥物治療

抗精神病藥物不是鎮定劑(不會上癮),而是一種調整腦部神經傳導物質的藥物。在急性發病期的時候,可以用短效的針劑抗精神病藥物,以便迅速而有效的控制乖異、暴戾的行為。平時通常是用口服藥治療,口服藥需每天服用,對不方便自行服藥或容易忘記的病人,可以用長效針劑,病人只需要每隔一∼二星期做一次肌肉注射就可以達到長效治療的效果。至於藥物治療應該持續多久?因病人的病情不一樣而長短不一,每位病人的治療期限應該與治療醫師商量,自行停藥是導致病情惡化之主要原因。在藥物副作用方面,隨著醫學的發達,其安全性亦相對提高,除了少數特異體質個案之外,對於目前已知之副作用絕大多數是良性且可恢復的。以下即為抗精神病藥物引起的副作用; 

1).急性運動不能
半邊身體肌肉的僵直,頸部或背部僵直,有時有雙眼上吊的情形。 

2).類似巴金森症候群
動作遲緩、僵硬、顫抖或嘴巴規則性的咬合運動。 

3).靜坐不能
類似焦慮症,坐立不安或踏步不止,而內心亦會充滿緊張焦慮。 

4).遲發性不自主運動
無法控制,不規則且無目的的身體運動,於口舌部位會不斷的咀嚼,於四肢可以表現出類似舞蹈症的動作。 

5).自律神經的副作用
視力模糊、口乾、解尿困難、便秘、姿態性低血壓等。 

6).代謝及內分泌副作用
體重變化及泌乳素增加(月經不規則或停經,為可恢復的)。 

綜合以上所述,如發現異常即應立即與醫師商量,千萬不要自行調藥或停藥。 

精神分裂病的心理、社會與職能復健治療: 

一般而言精神分裂病的正向症狀(如妄想、幻聽等)在藥物治療一段時間後,可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但負向症狀(如功能退化、退縮懶散等)則需長期的職能復健幫忙,重新訓練工作及社會能力,以期自力更生。

另外因罹患精神分裂病後,導致的情緒低落,自卑感以及受到社會歧視等情形,則需要心理治療、團體治療或家族治療等的輔助幫忙。 

家人如何幫助病人? 

1.和社區多接觸
不要覺得精神病是可恥的,而不讓病人與外界接觸,事實上,儘可能協助病人與社區的人、事、物多接觸,有助於病人分辨妄想與現實,且可恢復退化的社交技巧。 

2.發展工作耐力及良好習慣的養成
配合個別的病情及功能,儘量與病人一起討論、計劃,針對個人的興趣和能力,藉著工作來幫助復健。
本文作者: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科 廖以誠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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