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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公佈癌症登記報告

行政院衛生署今天公布「民國八十九年癌症登記報告」,依據該癌症登記報告顯示:

1. 八十九年國內188家50床以上醫院,申報新發生癌症個案,經比對剔除重複個案後,全國癌症(含原位癌)新發生個案為59,116人(估約每九分鐘就有一名癌症新發個案),較八十八年增加2,793人。另台灣癌症登記資料完整性已達90﹪,符合北美癌症登記協會(North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entral Cancer Registries)所訂之優等標準(³90﹪)。

2. 八十九年全癌症粗發生率為每十萬人口265.37人,男、女性粗發生率分別為每十萬人口279.26人和250.83人;全癌症年齡標準化發生率為每十萬人口258.14人,男、女性年齡標準化發生率分別為每十萬人口273.80人和241.44人,皆較八十八年增加。

3. 八十九年男性最常發生癌症的五大部位為肝及肝內膽管、肺、氣管及支氣管、結腸及直腸、口腔(含口咽及下咽)與胃。而女性則為子宮頸(含原位癌)、乳房、結腸及直腸、肝及肝內膽管與肺、氣管及支氣管。

4. 因為國人男女性癌症的好發部位不同,因此男、女性全癌症的存活率有所不同。女性全癌症(不含原位癌)五年存活率為57.36%,遠高於男性的31.78%。

5. 本署自民國八十五年起將癌症登記工作計畫委託台灣公共衛生學會辦理,資料品質益趨穩定,比較近五年(85-89年)的癌症年齡標準化發生率,增加幅度達25﹪以上的癌症,男性為攝護腺癌(↑46.66﹪)、口腔癌(↑39.98﹪)、肝癌(↑26.37﹪)、結腸直腸癌(↑26.21﹪),女性為肝癌(↑38.77﹪)、乳癌(↑35.02﹪)、子宮癌(↑33.81﹪)等,而下降幅度最大者則為子宮頸侵襲癌(↓15.46﹪),顯示子宮頸抹片早期篩檢之成效。

為增加癌症登記資料的完整性與正確性,衛生署將於九十三年起推動下列措施:(1)將健保重大傷病檔及死因檔個案資料回饋醫院,並要求醫院確認及申報,藉此已將癌症登記個案申報人數之完整性由85年的85%提昇至89年的90%;(2)93年辦理癌症登記臨床期別申報,94年納入醫院評鑑;(3)93年辦理癌症登記人員培訓與認證,94年納入醫院評鑑;(4)辦理病歷再閱期提昇申報資料正確性;針對多發性腫瘤個案加強確核;(5)依癌症防治法公告申報期限,加速癌症登記年報出版年限至二年。

有鑑於癌症對國人健康的威脅,政府為整合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癌症防治法,並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召開第一次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會中決議研擬國家癌症防治五年計畫,以期降低國人癌症死亡率。

目前衛生署草擬之國家癌症防治五年計畫主要內容為(1)整合癌症防治架構。(2)建立健康生活型態,降低民眾罹癌風險。(3)推動癌症篩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4)課責醫院落實癌症診療管理,確保診療品質。(5)積極推廣安寧緩和醫療,提昇病人生活品質。(6)建立癌症防治資料庫,持續監測及評估癌症防治計畫。(7)整合辦理相關癌症研究。(8)培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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