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心平錠25毫克CARLATREND TABLETS 25MG (CARVEDILOL)

藥品適應症

適應症

高血壓、鬱血性心臟衰竭。
藥品用法與用量

用法與用量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本態性高血壓:建議一天一次。成人: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一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或分次服用(一天兩次)。老人: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這對有些病患的血壓能控制良好。如反應不適當可調整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心絞痛的治療: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兩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兩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10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年老病患的每日最大建議劑量為5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有症狀之鬱血性心臟衰竭的治療:劑量依個別病患而定,且於增加劑量調整期間,醫師應小心監視病患的反應。對於接受DIGITALIS、利尿劑和ACE抑劑治療的病患,開始給予CARVEDILOL治療前,應先固定其劑量。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3.125MG,一天兩次,為期2週。如果病可忍受此劑量,可接著將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增加為6.25MG,一天兩次,接著12.5MG,一天兩次,而後25MG,一天兩次。劑量應調整到病患能忍受的最高劑量。
藥品詳細資訊
詳細資訊

劑型

錠劑

仿單連結

藥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434號

發證日期

2005-07-15

異動日期

2025-03-21

有效日期

2030-07-15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單方/複方

單方

藥品包含成分

CARVEDILOL

申請商

永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國別

TAIWAN

製造商名稱

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健喬廠

相關成份表 - 1 筆資料

藥理分類

藥品成分 (學名)

心血管藥品 CARVEDI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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