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位舒緩

AZACITIDINE

藥物適應症

適應症

1.治療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高危險性的病患: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轉變中的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及慢性骨髓單核細胞性白血病。
2.治療65歲以上、不適合接受HSCT或密集化學治療、且骨髓芽細胞比例>30%的AML成人患者。
藥物副作用

副作用

血小板減少症、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與白血球減少症、胃腸道事件(包括噁心、嘔吐)、注射部位反應(包括發燒)。
藥物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

透過對骨髓中的異常造血細胞產生細胞毒性作用以及 DNA低甲基化作用,產生抗腫瘤作用。
藥物用法與用量

用法與用量

1.第一個治療週期的建議起始劑量為連續7天每天皮下注射一次75 mg/m2體表面積,然後休息21天(共28天治療週期)。
2.建議至少要治療6個週期,只要患者仍可獲得治療效益即應持續治療,或是持續治療至出現疾病惡化的現象為止。
藥物警語

警語

1.使用azacitidine治療會伴隨發生貧血、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及血小板減少症,尤其是在最初2個治療週期期間。應視需要檢測全血球計數,藉以監視治療反應與毒性。
2.如果出現發燒反應或出血的徵兆與症狀,應立即通報。
3.曾有發生腎功能異常的報告,包括血清肌酸酐升高、腎衰竭及死亡。如果出現少尿或無尿的現象,應立即通報。
4.在開始治療之前及每個治療週期之前,都應先檢驗肝功能、全血球計數,之後亦應視需要進行檢測。
5.應謹慎使用於有嚴重充血性心臟衰竭病史、患有臨床表現不穩定之心臟病或肺病的患者。
6.曾有發生壞死性筋膜炎的報告,包括死亡病例。對發
生壞死性筋膜炎的患者,應停用並立即施以適當治療。
藥物使用禁忌

使用禁忌

1.對活性成分或任何賦形劑過敏。
2.晚期惡性肝臟腫瘤。
3.餵哺母乳。
懷孕及哺乳用藥相關

懷孕相關

1.具生育能力的婦女與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必須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治療完成後亦應繼續避孕3個月。
2.不可於懷孕期間使用,尤其是第一孕期期間,除非有明確的需要。
3.目前並不確知azacitidine或其代謝物是否會分泌進入人類的乳汁。由於餵哺母乳的幼兒可能會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因此治療期間禁止餵哺母乳。
藥物交互作用

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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